标题: 每周佳文赏析之斑马情结(完全perfect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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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戈多是上帝我会直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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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4 09:13 AM  资料  个人空间  主页 短消息  加为好友  QQ
每周佳文赏析之斑马情结(完全perfect版)

初识斑马还是我在为黑色七月奋斗的岁月。我是在高三的时候才喜欢上足球的。那时候可能是由于生活过于枯燥,班里的男生除了谈女生外,最多的就是足球。而我的前后左右全被男生包围,这需要解释一下,我并不是说我多优秀,而是因为我的个子比较高,老师排座位的时候总是把我放在倒数第2排,高中三年莫不如此,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后来上大学怎么没觉得我个高,可能是我们那里的水土,或者基因和别处有些差异吧,搞的大部分人象豆芽菜。和我同桌的另一个高个女孩学习很刻苦,自习课的时候总是埋首数理化,我和她聊天,她总是哼哈了事,这对于近乎长舌的我几乎是牢狱之灾,所以偶尔会和周围的绅士们扯扯淡话,帮助消化。地处山城,又是重点中学,所以我一个女生和一群男生谈女人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当然也不能总是研究ABC数理化呀,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我现在也不至于蜗居斗室对着电脑和大家谈我的斑马情结聊以自慰,也许现在我已经在亚平宁的阿尔卑体育场为我的斑马王子们疯狂了。

如果没记错的话,每到周四下午第一节课以后,那些男孩子就总要推选出一人,利用课间的十分钟去买最新一期的《足球报》。当然这个选举过程有时候是有中国古代封建特色的,由班里的足球队队长钦点;有时候则是富于时代气息的举手投票;有时候则借鉴西方民主制度的辩论,每个人阐述自己比别人不宜去的理由博取大家的同情;由于这三种方式效率太低,特别是最后一种,往往十分钟时间过去了,还没有达成共识,影响大家的阅报计划,逐渐被淘汰。最后优化出最佳的解决方案--抓龟,你还别说,自从采用了这种有绿林草莽般豪情的方式后,班里的男孩子们再也没有为推选谁去买报纸的事情为难过,每次都能在接下来的那节课里面看到新鲜的报纸。

那个被推选出来去买报纸的倒霉男生骑着自行车风驰电掣的回到学校的时候,受到的礼遇不亚于现在那些在甲A混日子的“董”们在饱受打击却痴心不改的中国球迷面前受到的礼遇。高三的时候,我们教室在教学楼的三层,平时大家都是高高在上,俯瞰下去,对那些匆匆如厕的学弟学妹们品头品足。而在报纸快到的时候,那些男生都争先恐后的拾级而下,奋蹄扬鞭,目标一致,那个倒霉蛋往往在受宠若惊的当儿,就被撕~~碎~~了,当然我指的是他手里的报纸,^_^。

报纸撕碎了,周转也就快了,一份报纸的利用率呈几何级数增长,在接下来的物理课里面,那些男生在物理课本和试卷的掩护下如痴如醉地神游欧罗巴。那时候的我还纳闷呢,那些个纸片长的也没什么特别呀,为什么他们却象疯狗一样争先恐后;那些黑白的文字和黑白的插图也没什么俊俏吧?难道比《电影世界》,《少男少女》好看?总之,我觉得不可理解。(那时侯的《足球报》还是黑白的,现在可能换成全彩印的了吧,我好久不看足球报了,因为足球报越来越差,后来我改看《体坛周报》了,现在觉得《体坛》也越来越罗嗖,大不如前了所以也很少买了。)说句题外话,那年的高考成绩公布以后,我们班的物理成绩比别的3个班平均分低3分之多,拖了我们的物理老师评高级职称的后腿,他气愤的信誓旦旦的要把足球报社推上被告席,并为此专门咨询了我们的政治老师,也就是本县高诚律师事务所的兼职律师,觉得胜算不大,才作罢。每人手里只有一到两版报纸,所以在整节课的45分钟里面就有许多传递的要求,由于地处战略位置关系,我也就被迫做起了义务邮递员承担承前起后的任务。你别小瞧这个工作,其难度还不小,要拿捏的恰到好处---既不被老师发现,又不能让那一颗颗饥渴的眼珠从眼眶里掉出来,还真非一日之功。还好我有上课传阅《电影世界》,《少男少女》的基本功,基本上做到了不辱使命。可能也就是从那时侯锻炼出了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中场大局观,后来在大学里面的校际女足对抗赛中,我在中场指挥若定,挽狂澜于既倒,使学校的荣誉证书上增添砝码。不过,很气愤的是,我本人却没从中受益,反而得了一个“阴谋家”的不雅绰号。我最糗的事就是有一次和男朋友在PARKSON购物的时候被一个大学时代的队友直呼“阴谋家”,那个女孩还是个东北人,嗓门特大,弄得周围的人全转过脸来看我,连我男朋友也怀疑我的品德方面有问题,直到我把我珍藏多年的从小学直到大学的班主任评语亮在他面前,才解开他心中的疙瘩。

刚开始的时候,我在传递他们那些或平整或皱巴巴的纸片的时候,心无旁骛,能做到及时准确,因为对我没有任何吸引力,我还是继续看我的《电影世界》,《少男少女》和《读者》。每次物理课以后,我的抽屉里面总有一些大家全瞻仰过的版面,而到放学的时候,那些纸片就向上世纪30年代的热血青年到革命圣地延安汇集似的全在我的抽屉了。我再想把他们传递出去就比我做对高考语文第一道选择题的难度还大。这也可以看出男人的本性都是喜新厌旧、始乱终弃的。有关高考语文第一道选择题,需要进一步说明一下。一般来说,语文试卷的第一道选择题十有八九是让你从ABCD四选项里挑出注音全部正确的一个,不知道现在的高考有没有改革,反正我们那时候是这样。对属于南方语系的我,这简直就是练金钟罩的人的命门---碰不得的。所以我对付这道题的原则是以不变应万变----全部以"C"来对付,经过无数次的实践证明还是有相当的可行性,正确率有50%以上,要知道,如果在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一生只有一次的高考的时候,鸿运当头,那就是100%的成功,就如我当年一样。在以后的岁月里每每提到这里,我就不禁要眉飞色舞、手舞足蹈一番,并且大力向那些和我一样无助的学弟学妹们推广成功经验,很可惜的是,在接下来的两年里霉运当头,搞的我现在碰到他们还有一种愧疚感。关于拼音,由于现在经常上电脑打字,虽然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却仍是我的死穴,我是用智能ABC打字的,多亏了他的联想功能,能在丢三拉四的情况下列出我想要的词,否则你们可能就不能看到这个帖子了。拼音不准,所以普通话也不准,在高中的时候大家都是本乡本土人,基本不用普通话交流,没觉得什么,上大学以后才为自己的国语里面浓浓的乡音而自卑过一阵,直到我发现学校里面的那些真正的,可能还保留着吃蛇习惯的南方人的国语水平的时候,才吐气扬眉起来。毫不夸张的说,和他们比较起来,我的国语水平简直可以上中央电视台,不,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没有视觉干扰听觉的那种。

又跑远了,闲话不提,书归正传。我就这样不甘不愿的当了很久的专职邮递员和兼职废纸篓,偶尔在实在无聊的时候没心没肺的瞄两眼那些纸片上的内容。真正开始感兴趣还是和我桌位前面的男生,也是班级足球队队长争强斗胜。那时候我们班级流行一个锻炼强记能力的游戏,圆周率的pai(对不起,我不知道怎么输入)经常作为我们的裁判,看看谁记的位数多。那个足球队长经常输给我,他不服气,说要换一个裁判,我爽快的答应了,说随便他挑什么,谁知道居心叵测的他竟然把我拖入了一个到现在也不能自拔估计将来一样沉迷的陷井里,一失足成千古恨!他说要和我背五大联赛的球队和球员的名字。我想说不公平,可大话已经说在前头了,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了。所以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也抽点时间呵护那些来朝圣的,伤痕累累的热血青年。经过一段时间的强记,和他比试了一下,屡屡败北。好胜的我,就更加发奋图强,屡败屡战,终于我把那些阿里不搭,没有任何意义的汉字组合刻进脑子里,在我胜出的时候,他的阴谋也得逞了---我成了一个准球迷。我胜了一场战役,他却赢了整个战争!到现在我还对自己当时的着迷程度暗暗吃惊,也很后怕,如果当时他采用的裁判不是足球,而是FLG经文的话,以我的执拗,可能我已经在去年震惊全国的自焚事件中香消玉损了*_*。

自从我成了准球迷以后,他们的日子也苦涩了一点,因为经由我传递的纸片我会中途截留,毕竟雁过拔毛的事做起来并不需要太多智商。离高考的日子越来越近,第十五届(应该没错吧?94年那一届)世界杯的鼓点也越来越紧,我的球迷段位也越来越高。由于我的截留越来越频繁,他们有意见了,要效法中世纪的欧陆航海家开辟新航线。他们往往把纸片揉成团儿,趁物理老师转身写黑板的当儿,走上层路线---空运,这样虽然被老师发现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然而被老师发现的可能性和被我截留的概率比起来只能算小概率事件,在实际生活中可以认为不会发生,此乃两害相权的道理尔。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作为校排球队主力的我,要拦截下那些在我领空上飞来飞去的纸球也不是很困难,屡屡有所斩获,还同时间接提高了我的拦网能力,我们的排球教练对我高考之前的技术突破欣喜不已,以为为我们伟大的祖国母亲发现了失踪多年的又一截长城。我的行动弄得他们只能采取绥靖政策,在上物理课之前给我一本《电影世界》或《读者》。就这样相安无事了一段时间,我又开始了我的暴行,因为我此时迷上了斑马,迷上了巴乔。(至今我还记得当时的足球报把他翻译成巴吉鏊,鏊字下面应该是毛字,可惜电脑里找不到,还是我又没拼准^_^。)最后他们只好把贿赂我的杂志改成了足球报关于意甲的版面。

  忧郁的巴乔,以它的地中海色眼睛,优雅的马尾,拉斐尔般的艺术家气质征服了我&#59;光头维亚利,酷酷的&#59;白头翁拉瓦内利,进球后那标志性的扯起球衣盖在脸上在球场上疯跑一气&#59;金童皮耶罗梦幻般的弧线球&#59;费拉拉精准的铲断&#59;佩鲁奇神奇的扑救......这一切的一切,都使我死无葬身之地。从此爱上了斑马,并且矢志不愈。那时候的斑马被AC米兰压的喘不过气来,(你可以查查90年代初的战绩,就知道那时候的米兰是多么意气风发,58场不败,在全世界的号召力是最大的,球星云集)班上的男生几乎清一色的米兰迷,我喜欢斑马就显得有点孤军奋战,可我依然义无反顾。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对AC米兰不感冒的原因,一山不容二虎嘛。我还讨厌那些朝三暮四的喜欢当时战绩最彪炳的球队的球迷,就是那些一旦米兰横扫欧洲的时候喜欢米兰,一旦阿贾克斯无敌天下的时候转而拥护阿贾克斯的球迷。虽然他们有个好处,看球的时候心情永远快乐,轻松,我却觉得那不是足球,我更喜欢为自己的斑马紧绷神经,揪心裂肺。所以,这就可以很好的解释为什么后来巴乔,维亚利,拉瓦内利这三剑客全部离开了斑马,而我仍然痴心不改。这些年来,进进出出斑马军团的战将有很多很多,闻名遐迩的除了前面三位以外还有维耶里,齐达内,因扎吉等等......,当他们在斑马军团的时候我为他们加油呐喊,在他们离开斑马的时候我为他们祝福,可是我却不会因此而背叛斑马,一旦他们带领别的球队和斑马交战的时候,我还是会为我的斑马摇旗呐喊,因为我知道我这一生只爱斑马。

  黑白足球,黑白剑条衫,黑白的足球世界,斑马似乎是为足球而生。斑马有着强队的基因,别的球队只能逞威一时,斑马却能长盛不衰&#59;别的球队只能马口夺食,斑马却能不怒自威&#59;别的球队顺则摧枯拉朽,逆则兵败如山,斑马则能顺则横扫千军,逆则不乱阵脚。这分王者之气似乎是与生具来的。当黑白剑条在红黑剑条的辉煌下淡出人们视线的时候,我对自己说会好起来的,因为我们是天生的王者,他们只能算是乱世的草莽。斑马没有让我失望,95年获得了意甲冠军,紧接着96年获得了欧洲冠军。近几年虽然斑马在国内还是战绩斐然,然而在欧洲却差强人意。黑白剑条被来自英伦的那片猩红遮盖。我还是对自己说会好起来的,因为我们是天生的王者,他们只能算是乱世的草莽。斑马没有让我失望,在今年的冠军杯赛上连克强敌,一骑绝尘。go,go,go,我的斑马,用我们的剑撕碎英伦的那片猩红,用我们的戟挑落伊比里亚的那片纯白,用我们的刀刺破莱茵河畔的那片灰黑,让我们站到新世纪欧陆的最高点。

斑马,一生最爱!!!

[ Last edited by PK_FOREVER on 2003-8-4 at 09:36 AM ]





Although human-beings are less powerful than Gods, they have more dignity. If they dure and pass the time, which is meaningless, they can still make meaningful achievement out of the course.
Another way to pass the time is to be polite.
Another way to pass the time is to be r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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